【江苏法治报】刊发|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的实践和思考——以南京市建邺区为例
    发布日期:2022-11-29 访问次数: 字号:[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特别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执法司法模式发生深刻变化,迫切要求加快构建与新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

    建邺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的特色亮点

    近年来,南京市建邺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内外部监督体系,持续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和公信力,不断增强群众的执法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建邺“更高水平建成现代化国际性城市中心、基本建成重要金融中心核心集聚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做实政治建警。通过严明执法司法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不断提升政法干警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落实政治督察。建邺区委政法委协同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对政法各单位及派出机构开展2轮政治督察,重点督察《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政法机关政治建设、政法队伍建设开展情况。二是强化纪律监督。根据政法各单位违法违纪情况和信访投诉集中诉求,每季度开展一次纪律作风督查巡查,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举措,突出服务实效。并对政法机关所辖办事大厅、窗口部门和派出机构开展明察暗访,切实掌握居民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程度。三是提升政治能力。协同区委党校设立政法队伍政治轮训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党校教学资源,有效满足政法单位培训需求,定期组织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开展多层次、各方向、全覆盖的政治轮训,切实提升政法干警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2022年累计完成49次集中学习教育、400余人次轮训、2次红色基地现场教学。

    (二)织密内部监督。建邺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执法司法单位内部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着力增强制度的刚性和执行力。一是法院内部监督方面,出台《关于规范管理长期未结案件的实施办法》《审判、执行流程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规范,全面覆盖、科学规范、监管有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初步建成。修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明确18类应当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类型。出台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制定56项不合格案件和61项瑕疵案件评查标准,评查结果直接与绩效挂钩。二是检察院内部监督方面,构建完整高效的制度体系和制度监督落实机制,引导检察人员履职尽责,激励干警提升业务质效。根据不同业务类型,对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进行科学分类、全面考评,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简报刊发。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2022年评查案件46件,司法办案进一步规范。三是公安分局内部监督方面,通过建立健全法制员管理工作规定、岗位工作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深化执法监督。认真开展执法监管和案件评查工作,2022年已组织4期法制员“交叉互查”,共评查案卷130本,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拓宽人民监督。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让人民群众参与改革创新、监督改革进程、评价改革质效。一是发动群众参与教育整顿,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实现正风肃纪自我革命,高质量解决好建邺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三事”问题。二是全方位构建社会监督机制。建邺区委政法委面向社会聘任“政法系统作风监督员”,真正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畴。三是高效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建邺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工作机制,聘请法学、社会学、人民调解员和其他领域各类专家35人,建立“区涉法涉诉涉稳信访案件化解专家库”,化解多起涉法涉诉信访矛盾。

    (四)借力智能监督。推动科技应用与监督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完善智能化管理监督机制,强化智享数据、智能监测、智慧管理流程。一是推进协同办案,进一步提升政法业务协同系统使用效率,充分运用涉法涉诉信访信息系统,有力提升执法监督工作质效。2021年,建邺区在全省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服务平台业务协调系统应用情况排名全市前列。二是强化智慧执法,构建案件启动、流程管理、知识赋能、数据调用、智能预警、统计反馈的全闭环流程,通过实行执法信息网上生成,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结果网上公示,执法成效网上监管,实现执行全过程管理和可回溯管理。三是打造智慧法院。全面推行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便利当事人、代理人和社会各界快捷查阅需求。网络服务器升级改造项目、“微执行”等智慧执行系统均已建成使用,执行事务性工作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四是打造智慧检察。推进大数据技术与办案深度融合,提升从海量数据中自动发现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工作中常见违规违法问题能力。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管大数据应用平台、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等载体,对办案活动全程、实时、动态监管。

    建邺区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的努力方向和工作路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快构建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司法监督体系,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为实现新时代建邺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执法司法保障。具体来说要做到“四个坚持”:

    (一)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强化党对政法工作,尤其是对执法司法工作领导的根本遵循。要把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与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动区委政法委完善对政法单位的领导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政法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述职、党委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委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着力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领导监督体系。

    (二)坚持政治引领。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到执法司法全过程各方面,努力实现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政法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使之成为推动执法司法监督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加强党委政法委政治督查,注重从政治上看待和把握法律问题,善于把坚定的政治立场、正确的政策策略、科学的方法手段结合起来,及时纠正不良倾向苗头,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三)坚持压实监管。压实领导监管责任,引导法院院庭长全面履行督促统一裁判标准、全程监管审判质效职责,推动检察院检察长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加强案件审核,落实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日常执法监督管理和案件审核审批责任。压实集体监管责任,健全审委会、检委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工作机制,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

    (四)坚持督责考责。总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的督导经验,运用挂牌督办、特派督导、重点督查等方式,督促政法部门解决好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审判绩效考核办法,深化以“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为重点的检察机关业绩考评工作,完善公安执法办案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把考核评价作为奖勤罚懒、赏优罚劣、激励担当、追责问责的依据,引导干警树立正确权力观、责任观、政绩观。

    来源:江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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