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1-28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5日至6月2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8月19日,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区委政法委存在领导政法工作不够有力、推动改革保障不够到位、履职尽责标准不够高等3个方面10项问题。紧扣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我委突出强化政治站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压力、以见效为标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拾缺补拙,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8月19日,巡察情况反馈会后,我委迅即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8月24日,再次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和党员大会,并成立以区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分管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个多月来,领导小组先后4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剖析问题、突出整改、明确责任、挂图作战、对账销号。

    二是科学制订整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研究制订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工作推进步骤、整改措施、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0项25条问题,分门别类、分解细化成72条整改措施,并列出巡察整改清单。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剖析根源,把问题说清、把根源挖深、把措施定实,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途径。根据整改工作开展进度和整改情况,及时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每周委办公会上通报整改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及时主动将整改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巡察整改清单报送区委巡察办,接受组织监督。

    三是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务求实效。项目化、清单化落实整改措施,全委全员行动,对标对表整改,对账对目销号,迅速形成整改工作合力。整改工作中,既注重整改的速度、力度,更注重整改的效应、效果,把整改的力量汇聚起来、行动统一起来,形成工作主动抓、问题立即改的良好局面。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迅速整改、即时到位;对于重点突出问题,集中精力、着重用力;对于持续长效问题,建立健全制度,确保常态长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9项24条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区委政法委员会领导政法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1)加强《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运用。组织全委同志常态化开展《条例》学习,并将学习情况列入日常理论考核,学习结果运用于政法工作实践。7月27日,委领导班子成员对5月份召开的科级以下干部座谈会会议纪要进行了再分析再研究再部署;11月4日,召开委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政法队伍建设问题。通过召开政法队伍建设座谈会、分析会等形式,了解了政法队伍的思想动态和建设状况,初步探索建立了政法委与政法单位、街道之间,政法委内部科室之间人员互派学习交流制度,加强了各业务科室间的联系了解,推动培养专业型、复合型人才队伍。

    (2)认真落实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在中央和省、市召开年度政法工作会议后,做到同步跟进传达学习、同步抓好部署落实,确保上级精神在区委政法委得到严格贯彻执行。8月21日上午,召开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围绕区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研究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全区政法系统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全面部署下半年全区政法重点任务和重点工作。

    (3)建立健全报告反馈工作机制。政法委机关和政法各单位建立工作报告和信息反馈机制,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对接,建立全区政法系统办公室工作微信群,明确要求涉及政法委领导班子、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街道政法委员等相关成员岗位调整、人员变化时,政法委机关和政法各单位之间主动及时通报、互通信息,确保了政法委员会工作不断线、任务不拖延。

    2. 关于“领导班子核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4)主动跟进综治中心建设。根据 2019年1月4日《智慧建邺“雪亮工程”一期建设工程验收意见》,我区2017年开始建设的“雪亮工程”均已通过验收,并出具《智慧建邺“雪亮工程”一期建设工程最终验收报告》。在此基础上,我区依托物联多维感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以信息资源整合为基础,充分发挥区政府(建邺公安分局)、街道(派出所)、社区(警务室)三级监控中心“区视频监控云平台”功能作用,优化整合区政府(建邺公安分局)图像综合管理平台与智慧城管、智慧应急、智慧社区等多系统资源,并与市“雪亮工程”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在区域治安防控、城市治理、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5)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以来,全区先后组织召开5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8次扫黑办主任(扩大)会议,10次案件线索会商协调会,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各项工作。组织学习国家监委和“两高两部”出台的9个指导性法律政策文件,狠抓《建邺区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落实,定准措施、理顺机制、压实责任,确保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多管齐下、齐头并进。针对建邺金融集聚区属性特点,持续推动非法金融专项治理,坚持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深挖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群众举报线索,注重形成“打伞破网”合力。坚持和运用好黑恶案件办理“四项机制”,积极主动开展“打财断血”回头看,重点对已办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涉案财产进行认真梳理、反复核查,完善“打财断血”规范运行。

    (6)抓实维稳协调工作责任。建立信息沟通反馈机制,落实风险防控“四项机制”中“责任机制”的要求,与各成员单位建立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定期沟通情况,确保工作有效衔接、信息高效通畅。督促落实稳控责任,及时调整全区“五包一”责任人。下一步,将继续抓好常态督促工作,确保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五包一”稳控责任,持续推动属地稳控和积案化解工作。跟进掌握人员动态,主动关注各成员单位相关动态,每月核实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调整变化情况,遇有人员岗位调整或分工变化时,提醒督促及时开展工作交接,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3. 关于“推动改革保障不够到位”问题

    (7)完善工单处置运行机制。正确把握“巡办分离、采办分离”的关系,利用街道集成改革契机,紧盯工单处理时限和效率,鼓励网格员敢于发现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将三级、四级工单流转派发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给街道职能部门明责定责,充分借助街道综合执法力量和机制解决问题。同时,加大工单考核力度,将三级以上工单数量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考核办法中,经过区和街道共同努力,自8月以来,新增三级工单473条、四级工单295条,有效促进了工单流转,为居民解决了一批难事、急事。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网格+警格”网格员奖励办法,在区网格办设立网格联动指挥中心,印发《建邺区“警网融合”联动共治实施意见(试行)》《建邺公安分局网格员奖励暂行办法》,规范警网设置,明确任务清单,实施一案一奖、一事一奖。截止目前,共奖励社区网格员32人,兑现奖励4155元。

    (8)完善网格员检查考核机制。采取平台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群众满意度考核相加的方式对社区网格员进行综合考核,每日通过“区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实时掌握网格员平台考核分值和当日完成工作情况,每月深入街道、社区与社区网格员面对面掌握其工作真实情况。9月份,区网格办分4个小组深入全区6个街道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抽样1000余人开展问卷调查,让社区居民评价社区网格员,了解居民对网格员知晓率和网格服务满意率的具体情况,并以此作为综合考评社区网格员工作绩效的依据。为进一步选树先进典型,区网格办印发《关于对2020年度区“示范网格”“警网融合先进集体”“最美网格员”“最美政法网格员”和“网格化社会治理先进工作者”评选奖励的实施方案》,全面总结梳理一年来在“网格+防疫”“网格+调解”“网格+警格”“网格+文明创建”等工作任务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优秀网格员、优秀政法网格员等群体,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能量,充分激发大家的荣誉感和工作激情。

    (9)优化调整综合网格划分。坚持科学合理、依规审慎原则,做好综合网格划分及优化调整工作,区网格办坚持按照市划分标准,结合社区和楼栋实际进行划分,经过街道、社区初划后,召开由各街道和网格划分调整组成员单位参加的网格划分调整工作会议,集体讨论并审核确定后报市批准。今年专属网格工作推开后,第一时间印发《建邺区推进专属网格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利用网格化工作推进会,集中安排部署,对专属网格优化调整明确6项原则。街道、社区接通知后立即行动,根据3大类划分要求,自下而上逐网分析,逐格调整,集中7天时间,对全区专属网格定位、定点分析、划分,确保网格大小合理,数据形成规范。先后2次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社区网格员配备情况,建立招录“蓄水池”机制,实现网格员随缺随补。今年已招录社区网格员97名,确保每个网格至少有1名网格员。目前,我区综合网格数为604个,专属网格数为226个。

    4. 关于“履职尽责标准不够高”问题

    (10)不断强化争先创优意识。为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以“向人民汇报”为主题,在区政府网站扫黑除恶专栏、“平安建邺”微信公众号、“金陵长安”建邺专栏、新华网、“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等媒介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清单,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融媒体,扎实做好“六清”行动的宣传报道,将典型案件转化为法治公开课、犯罪警示课、干群教育课,打造线上和线下齐头并进的立体化宣传格局。针对通讯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的严峻形势,全区持续加大反电诈宣传工作专项督查力度。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文件资料、实地走访和网络问卷调查等方式,督查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宣传工作和落实情况。联合建邺公安分局研发“智慧楼宇管理平台”(试点中),助力“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治理,制作《加强反诈宣传共筑平安建邺》系列微动漫宣传短片,开展扫黑除恶暨反通讯网络诈骗网上有奖答题系列活动,通过学知识防诈骗拿红包,全区共有7万余人次网民参与活动。设置大型公益宣传广告100余块,张贴反电诈宣传标识5.8万余份、宣传海报8万余张,发放宣传手册8万余份、告知书12万余份,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套路贷”、涉黑涉恶网络犯罪、通讯网络诈骗等犯罪手段的识别能力。

    (11)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制发《关于报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统计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统计表〉〈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统计表〉的通知》,督导区政法各单位修订完善《建邺区法院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建邺区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等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个规定”。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网址等方式,有效开展群众监督、案件评查,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创新工作机制,聘请法学、社会学、人民调解员和其他领域各类专家35人,建立“区涉法涉诉涉稳信访案件化解专家库”,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力量的重要作用。定期抽调区专家库成员,邀请市委政法委专家组成评查工作小组,采取阅卷、问询和研判等方法,对重点涉法涉诉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并出具案件评查报告,对个案处理提出意见建议。

    (12)持续推进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研究制订了《建邺区打击防范通讯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打击“人伤黄牛”非法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紧盯行业乱象,先后部署开展了金融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和全面排查放贷活动、坚决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联合召开了全区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制定《建邺区非法金融活动信息监测平台工作规则》,增设了非法金融专项治理工作组,成立区非法金融处置专班,实现实体化运作。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打击“套路贷”和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9月18日,省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组携省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导组,到建邺区督导金融放贷领域专项整治情况,我区相关做法得到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5.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3)深化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述廉、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并与巡察整改、扫黑除恶、防范与化解重大风险、网格化服务管理等重要工作及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管好用好意识形态舆论阵地,加强对网络信息和敏感舆论的关注度,强化政法队伍意识形态教育,注重政法宣传及政法舆情研判引导,持续办好、用好建邺长安网和“平安建邺”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正面舆情宣传,加大政法意识形态和政法舆情的研判处置力度。8月27日下午,党支部书记游海兵同志就《新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问题》上专题党课;11月9日,我委年度重点创新调研课题成果《三强化三清楚,建邺区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被中国决策信息网主办的《领导决策大参考》刊载。

    (1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详细制订全委意识形态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细化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重点内容和刚性要求,明确分工、建立机制、明确要求、细化责任,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方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情亲自处置。落实专题研究制度,坚持每年2次以上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区委每季度开展的意识形态工作例会,密切关注政法领域形势变化,作好提前预判、综合研判,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5)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做到年初有专题部署、平时有检查督导、节日有廉政提醒、年终有工作总结,积极探索责任制清单化管理,把各级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拉单列表,提醒销号,规范管理,促进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地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常态化与所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汇报,探索创新政治督察、党纪教育、提醒谈话、日常监督等工作制度,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抓手和运行规范。8月19日,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深入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持续拓宽廉政教育基地,不断强化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8月27日,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宣国校同志为全委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课;9月29日,四级调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张德亮同志围绕《坚决守住思想行为底线,切实筑牢廉洁自律之基》上主题党课。

    (16)严格梳理、排查并明确岗位风险点。完善2017年廉政风险点排查登记表签字手续,重新对2018、2019年度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挤掉形式主义水分,不应付、不敷衍,突出年度重点和特点,做好工作总结。按照排查的重点对象范围,做到全员参与、一人不漏,补齐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述职述廉材料,挂职领导班子成员在参加原单位述职述廉的同时,同步参加区委政法委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

    7. 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17)规范报备程序。组织全委同志学习《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了业务科室提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报备项目,必须经分管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报常务副书记同意,提前3个工作日由办公室向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进行报备。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落实“准备工作不充分不上会、分管负责同志未审核不上会、未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不上会”的工作要求。在召开委办公会研究时,按照“谁分管、谁汇报”的原则,对相关议题进行详细说明,参会人员进行充分讨论、逐一表态、集体决定,办公室做好原始记录,以备查验。

    (18)明确报备责任。根据我委《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区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有建议权,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负有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的监督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所提交报备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具体责任。

    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4笔报备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已落实经办人提供相关依据、写出情况说明,确保经费开支经得起检查、经得起检验。

    8.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9)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财务管理规定,把好审核、审批、报销等关键环节,凡是手续不全、要素缺失的凭证,报账员一律不予办理。同时,加强财务岗位管理,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规范程序,规范操作,提高内部财务管理水平。

    (20)完善财务报销凭证材料。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报销入账凭证手续不全、要素缺失等5笔经费使用问题,委财务人员及时了解情况,督促经办人写出情况说明。同时,做到举一反三,规定今后的合同协议必须附《律师意见函》、签名盖章和签署日期,走访慰问和工会福利必须附领取人员,日常公务性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9. 关于“落实党建基本制度不严格”问题

    (21)严肃规范组织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的筹备准备和组织流程,增强批评辣度,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做到“摆进去”。9月8日,我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问题、剖根源,互相“拉袖子、扯耳朵”,批评自己深入有画像、批评他人诚恳有辣味,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剖析深、查摆透,总结出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务求实效韧劲不足、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等原因,严肃严谨严标准、见人见事见思想。

    (2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根据组织制度和委工作实际,细化制订“三会一课”党日活动计划,科学设置议题、合理安排时间、精心组织备课,确保党日活动有计划性地组织开展。7月份以来,按照区委组织部和区级机关工委要求,充分利用“建邺智慧党建”平台管理党员、发布活动、会议签到等功能,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主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上党课、作报告、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如实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详实登记,实时记录会议纪要,进一步规定党内生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7月29日,组织全委党员赴大金山国防园开展“重温党史军史、践行初心使命、争当政法先锋”主题党日活动;10月23日,与市委政法委第五党支部共同走进建邺区社会福利院开展“尊老敬老,爱在重阳”主题党日共建活动;10月30日,组织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集体观看抗美援朝题材电影《金刚川》。同时,持续推动委机关“学习强国”app的使用和管理,落实“日打卡、周统计、月通报”制度,全委参与率和活跃度多次位居全区第一,日人均积分50分以上。

    10. 关于“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到位”问题

    (23)落实分工报备制度。贯彻好《准则》要求,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报备制度,自觉强化按照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的自觉。委领导班子成员遇有岗位变化、分工调整时,及时制发《关于调整区委政法委领导分工的通知》并向上级党委报备,同时按照要求抄报、抄送相关单位,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新的分工开展工作。未向上级党委报备不得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24)扎实开展工作调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修订完善《委领导班子理论学习计划》和《学习调研制度》,结合政法工作要求和分管工作实际,委领导班子人人制订并落实年度专题调研计划。下半年,我委依托专业院校、专家智库、报刊专刊、网络媒体,深化与党校、法治日报、新华日报、南京日报和学习强国、人民网、新华网等合作,把专题调研成果宣传出来、推广出去,全面展示建邺政法的新气象、新形象。其中,《基层善治彰显美丽古都时代活力》《南京建邺创新工作机制全力筑牢平安根基》《延伸平安建邺触角,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三强化三清楚,建邺区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南京建邺区:党建引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四化”同步,建邺开创基层治理新格局》《建邺区社会组织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建共享,“一家”变“大家”》等一系列调研文章被中央和省、市纸(网)媒刊载。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条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关于“推动改革保障不够到位”中“未落实检查督促制度”问题

    9月份,召开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推进会、座谈会,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传达到网格化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对《建邺区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工作意见》内容的再布置,全区6个街道均参加会议。自8月份开始,区网格办通过进网入格线下查、视频系统线上看等办法,结合月度绩效考核,加强对各街道落实“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召集每月点评会”情况的检查巡查,并利用网格化工作推进例会时机,通报各单位落实情况,进一步强调落实意义。按照今年考评办法,在年底进行2020年建邺区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考核时,将是否落实“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召集每月点评会”工作要求作为酬勤扣分内容。明年,起草印发《2021年建邺区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考核办法》时,将正式列入考核条款中,占0.5分。

    三、下一步推进整改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压实整改工作责任,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是明确整改时间表,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规定的整改时限,对照我委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倒排时间、倒逼责任,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整改工作与党建工作、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整改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和整改措施压茬推进。

    二是画好整改路线图,落实整改措施。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对账消号、逐条落实,画好全面深化整改的路线图,确保及时跟踪问效,确保整改长效管用。坚持依规整改、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围绕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逐事逐物落实整改要求,特别涉及到制度落实、经费使用、资产管理等原则性问题,完善刚性的整改措施,加大执行的力度,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确保在整改落实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栏,跟踪监督问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回头看”等方式,检验其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整改措施将加快进度,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完善的事项,紧盯不放,健全制度和规矩,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成果持续深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25-87778197

    邮政信箱: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大厦2601室

    电子信箱:691557438@qq.com

     


     

                                 中共南京市建邺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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