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亲职教育,看检察院如何发力?
    发布日期:2020-08-03 访问次数: 字号:[ ]

     近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南京市建邺区妇联举行《关于联合开展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会签暨建邺区亲职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首先,建邺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詹静介绍了近年来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有关情况。

     随后,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朱晓凌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运作和亲职教育探索情况。

     建邺区检察院关工委老同志介绍了关工委工作开展情况。

     建邺区妇联副主席(挂职)魏华聪与检察人员交流了未成年司法保护相关情况。

     喇叭花关爱儿童服务中心代表介绍了中心有关职能和项目开展情况,表示将发挥自身心理学和家庭教育专业优势,为亲职教育工作做出有益贡献。

     建邺区妇联主席彭卫芳表示,区妇联将以此次签约仪式为契机,与区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合作,从三个方面加强亲职教育基地建设:

     一是多方联动,普及亲职教育理念,增强社会各界对亲职教育机制的认同感;

     二是专业支撑,依托喇叭花关爱儿童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为亲职教育提供更加专业、有效的指导;

     三是打造品牌,将亲职教育工作做出特色,提升建邺区亲职教育实践基地的品牌影响力。

     下一步,建邺区检察院将整合各方资源,共建亲职教育实践基地,教育引导亲子间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和正确教育方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更专业全面的司法保护。

    亲职教育:广义上是指“怎样为人父母”的教育,使为人父母者明了如何尽父母职责与职份的教育。狭义上是指检察机关联合妇联组织,对办案或工作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责令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一定时间的家庭教育辅导。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分享到: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