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禁毒办实体化正式运作
    发布日期:2020-08-03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加强禁毒工作部署要求,以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为目标,破解当前禁毒工作发展难题、创新探索禁毒工作机制,应对当前严峻复杂毒情形势、有效提升毒品治理能力,推动全区禁毒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建邺区禁毒办实体化正式运作。

     7月28日下午,建邺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举行揭牌仪式暨实体化运作第一次工作例会。区禁毒委副主任、区禁毒办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浩参加会议并发表讲话。区应急管理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等禁毒办成员单位进驻工作人员及分局禁毒大队全体民警参加仪式并召开禁毒办实体化运作第一次工作例会。

     会上,禁毒办负责人组织学习了实体化运作的上级文件精神和国家、省、市的工作要求,参会人员就各自工作情况作了交流,禁毒办负责人和驻点办公人员探讨商定了禁毒办实体化运作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陈浩副局长首先与参会成员单位进驻工作人员一起为禁毒委办公室揭牌。随后组织召开建邺区禁毒办实体化运作第一次工作例会。

     陈浩副局长就禁毒办实体化运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区禁毒办实体化运作的重要性。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部、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和省禁毒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加快推进区禁毒办实体化运作,为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要切实加强禁毒办实体化运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禁毒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把区禁毒办实体化运作放到事关禁毒工作全局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位置来抓,加快推进区禁毒办实体化运作。

     三要成员单位派员进驻,开展实体化运作。各成员单位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加强与禁毒办的联动共治,结合全区毒情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宣传部要利用融媒体中心平台开展禁毒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政法委综治科承担各街道督导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情况,利用网格化管理,落实在册吸毒人员管控;应急管理局结合目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的管理,强化易制毒化学品原料的流通监管。

     一、禁毒办工作职责:

     负责落实区禁毒办关于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等方面禁毒社会化工作。

     拟定相关工作规划和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推动全区禁毒社会化工作落实。

     定期向区禁毒办汇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提请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在区禁毒办指导下,加强与区禁毒委相关成员单位联系,推动成员单位落实禁毒社会化工作责任。

     协调、指导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指导禁毒宣传阵地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社会宣传。

     协调、指导戒毒康复工作,开展戒毒社工教育培训,督促落实戒毒康复措施。

     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落实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制措施,检查、指导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指导禁毒社会组织开展专业服务,发动禁毒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参与禁毒工作。

     指导各街道禁毒社会化工作。

     完成区禁毒办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成立禁毒办专项工作组

     1、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城管局、各街道、区禁毒办

     主要职责:

     (1)开展经常性的禁毒宣传教育和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策划、组织各类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对青少年等重点群体有针对性的禁毒宣传教育;

     (3)推动与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有关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协调、指导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指导禁毒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发展禁毒志愿者队伍,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禁毒宣传工作,将禁毒宣传向专业化、社会化发展推进。

     2、缉毒侦查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参与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

     主要职责:

     (1)建立部门间涉毒情报信息交流工作机制,定期交流、传递各单位掌握的毒品形势、毒品犯罪活动规律特点和破获毒品案件情况;

     (2)分析研判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新情况、新变化,研究制定实施防范、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对策措施;

     (3)组织开展毒品堵源截流工作;

     (4)组织开展针对突出毒品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

     (5)建立毒品疑难、大要案件侦办制度,组织、协调案件侦查、办理。

     3、禁吸戒毒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参与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禁毒办、区人社局、各街道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戒毒制度的规定要求,落实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健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体系,推动后续照管与社区康复融合发展;

     (2)协调、指导、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3)加强与禁吸戒毒工作有关的成员单位联系,推动成员单位落实禁吸戒毒工作责任。

     (4)组织开展禁种铲毒工作,进行戒毒社工教育培训,指导社会组织开展专业服务,发动禁毒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参与禁毒工作。

     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和芬太尼类物质排查整治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参与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建邺生态环境局、交巡警四大队、区禁毒办

     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指导易制毒化学品和芬太尼类物质日常监管工作;

     (2)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和其它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芬太尼类物质的专项检查、整治;

     (3)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落实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制措施,检查、指导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指导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协会等禁毒社会组织开展专业服务,发动禁毒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参与禁毒工作;

     (5)加强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推动成员单位落实易制毒化学品、芬太尼类物质管理工作责任。

     三、日常工作制度

     (一)业务对接。禁毒办集中办公,禁毒部门主动对接,加强沟通交流,实现力量整合,共同研究部署开展相关禁毒社会化工作。

     (二)信息报送。禁毒办加强禁毒条线和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的掌握,原则上禁毒部门负责条线情况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禁毒办。

     (三)情况通报。充分利用媒体宣传、网络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反映本区开展禁毒社会化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同时对各成员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予以指出。

     (四)联席会议。适时召开禁毒社会化专项工作的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明确下步工作重点。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需要及时研究解决的,可以随时召开联席会议。

     四、禁毒办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区禁毒办实体化运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区禁毒工作和禁毒队伍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但是,也应看到我们面临的毒品形势严峻复杂、禁毒任务繁重艰巨,区禁毒办力量不够充实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全区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部、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和省禁毒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加快推进区禁毒办实体化运作,为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2)切实加强禁毒办实体化运作的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禁毒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把区禁毒办实体化运作放到事关禁毒工作全局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位置来抓,加快推进区禁毒办实体化运作。

     (3)成员单位派员进驻,开展实体化运作

     区禁毒委员会拟于8月1日召集第一批成员单位集中办公,每半年一轮换,区禁毒委办公室暂设在区公安局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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