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举办“开放式”检委会,听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怎么说?
    发布日期:2020-07-30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拓展监督渠道,推进阳光司法,提升检察委员会会议质量,近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首次举办“开放式”检委会。建邺区人大代表、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律师龙利勇,南京市人民监督员、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晶晶,南京市人民监督员、上海铁路局南京客运段高铁乘务员凌菊星应邀列席会议。

     此次会议,专门设置了一个特别程序,第一个环节是列席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处理发表意见;第二个环节是列席人员对此次“开放式”检委会整体情况发表意见。

     会上,承办人首先详细汇报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的基本案情、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审查意见等内容。接着,龙利勇律师、李晶晶律师从专业角度分别发表了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凌菊星从社会公众角度发表了看法。

     检察机关做的工作比较全面。本案事出有因,根据法律规定,属于犯罪情节轻微,我同意相对不起诉。

     这个案件是发生在邻里之间的纠纷,嫌疑人赔偿被害人并取得其谅解,符合相对不起诉的规定。作为监督员,我对检察机关在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所做的工作非常认可。嫌疑人赔偿被害人,得到被害人谅解。从情理上来看,我建议对他相对不起诉。

     在检委会委员向案件承办人提问、发表各自意见并进行表决等程序结束后,三位列席嘉宾对该院首次举行“开放式”检委会发表意见,并对该院检察工作提出建议。

     凌菊星(南京市人民监督员、上海铁路局南京客运段高铁乘务员):这种形式非常好,希望检察机关以后多举办一些这样的“开放式”会议。通过参加此次活动,我不但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李晶晶(南京市人民监督员、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我是第一次参加检委会,近距离感受了解到检委会讨论案件流程,对案件慎重处理。而且,在案件之外,检察机关为民生、社会公益努力做工作,作为人民监督员我非常感动。

     龙利勇(建邺区人大代表、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律师):我也是第一次参加检委会,检委会委员发表意见非常专业,检察机关对案件考虑全面。这个案件本身不复杂,但是从案件中看到了社会治理相关问题,作为人大代表,我会向有关部门进一步反映这个案件反映的问题,尽全力为老百姓解决问题,做些实事。

     最后,建邺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刚对三位列席嘉宾表示感谢,同时表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委会是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重要履职行为,具有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大意义,将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活动的各项机制,积极创新载体,拓宽渠道,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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