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建邺区教育局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告家长书
    发布日期:2020-06-01 访问次数: 字号:[ ]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关心和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事关民族传承、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大事。让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责任。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安全意识,增强法治安全责任感,营造平安、祥和的学校教育环境,请各位家长和我们一起“同挽安全教育之手、共尽叮嘱教导保护之责”,共同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一、隐私保护请牢记

     我们再次呼吁:在家庭教育中不应避讳对孩子的“性启蒙”教育,对于基本的性知识、辨别和自我保护,越早开始越好。教育孩子认识自己的隐私部位(内衣覆盖的地方),牢记隐私部位别人不可随意触碰,任何人提出的性接触,都要断然拒绝,维护身体不受他人侵犯。要敢于说“不”,不正当的触摸可能来自陌生人或熟人,异性或同性。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只要让你感到痛或不舒服、不必要,就立刻反抗,勇敢的拒绝。

     一定要让孩子牢记,以下五种情形也属于性侵害:

     1.他人在不必要却有意识的情况下触摸或观看你的隐私部位;

     2.他人指使你去触碰或观看他的或别人的隐私部位;

     3.他人用手机、食物、零花钱等诱惑你玩的时候,触碰你的隐私部位;

     4.他人强迫脱你的衣服或攻击你的隐私部位;

     5.他人让你看裸体及裸体照片、视频,甚至要拍摄你的裸体。

     二、危机意识要树立

     家长应尽到对孩子的教育之责,告知孩子基本的安全常识,提高警觉,主动远离危险环境,强化孩子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告诉孩子不接受陌生人的礼物,不随意与陌生人搭话,不喝陌生人的饮料或食品。外出要结伴,尤其女孩外出时,最好要结伴而行;年幼女孩外出,家长一定要接送;未经家长许可,不可在外夜宿。家长对孩子外出要做到: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知归时。不和异性成人独处一室。无论熟人还是陌生人,家长需甄别您和孩子身边的朋友、邻居、同事等,例如与孩子接触时有无流露过度喜爱、不必要的身体触碰,对疑似“恋童癖”的人应保持距离。谨慎交友,远离社会不良人员。青春期的孩子易好奇、沉迷网络游戏、网上交友配对、线下见面约会,但网络交友引发的犯罪案件频发。请一定告诉孩子网络交友的危险性,切勿随意曝光自己的照片、身份信息,切勿轻易与网友见面,更不能跟随网友到住处、宾馆等封闭的私人区域。

     三、安全监护须做到

     请家长一定要尽到对孩子的安全监护之责,加强与孩子的交流,关注孩子的身心变化。请告诉孩子,遇到危险要牢记:生命永远是第一位!能逃则逃,不能逃也要智斗,呼叫也是武器。如有人盯梢或纠缠,尽快向人多的公共场合靠近,必要时可大声呼救或严厉呵斥,吸引路人、震慑坏人;在人少的场合,则要避免刺激坏人对自己做更过激的行为,可想办法诱导坏人带自己去“安全区域”,如超市、餐厅等人多的场合,伺机求救脱困。时刻关注孩子的身心变化、异常表现。如若孩子突然出现情绪低落、暴躁、紧张、焦虑,无故出现哭泣、梦魇,惧怕身体接触,缺乏安全感,身体出现伤口或疼痛,无故多出零花钱,出现自我伤害倾向等迹象,很可能是遭受伤害后的信号,务必引起高度警惕。鼓励孩子说出事实。告诉孩子,在受到侵害后,要第一时间告诉父母。当孩子遭遇不幸向您求助,请安抚孩子并引导孩子讲清事情经过,切勿因责备对其造成“二次伤害”,迅速报警110并告知学校,切勿急于清洗,要保存好案发时所穿衣物及相关证据,配合警方进行伤情鉴定、取证,利用法律武器严惩坏人,还可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求助,给孩子提供心理辅导。

     各位家长,事前防范永远比事后懊悔更有意义!关爱和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协作。我们愿与您共同关注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和成长,让每一位青少年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建邺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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